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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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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郝生凯  来源:郝生凯  阅读:


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

根据生产安全事故(以下简称事故)造成的人员伤亡数或者直接经济损失额,事故分为以下等级:
  (一)特别重大事故,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,或者100人以上重伤(包括急性工业中毒,下同),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;
  (二)重大事故,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,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,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;
  (三)较大事故,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,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,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;
  (四)一般事故,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,或者10人以下重伤,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。
  上述规定中所称的“以上”包括本数,所称的“以下”不包括本数。

不同等级的事故,由不同等级的政府部门负责处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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