铁路公司应否付向我公司支付补偿款的利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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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言者: 匿名
我们是河北省的一家石灰岩矿。2012年,因当地修建铁路,我公司的石灰岩矿的资源被压覆不能再采,矿山被关闭,但铁路公司至今尚未向我公司做任何补偿。最近,双方开始就补偿问题进行协商。请问,我们除了可以要求铁路公司支付采矿权补偿费外,是否可向铁路公司要求支付这两年来补偿费产生的利息,如果可以的话,应如何计算?
来自: 60.211.212.218 留言时间: 2014/9/1 17:51:12
回复内容 铁路公司未能及时向贵公司支付压矿补偿款,依法应当向贵公司支付相应的利息。因双方都是经营性的企业,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。
回复: 郝生凯律师 回复时间: 2017/2/17 16:18: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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